关于规范学生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规范学生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管理,经研究,现就学生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差审批
学生因公外出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应填写《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出差审批单》(附件一),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二、差旅费标准
1、学生因参加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发生的差旅费标准按《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科院教字〔2022〕20号)执行。
2、学生因公参加除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之外的会议、培训等,其费用凭会议、培训等通知报销。交通费、住宿费可参照学院最新差旅费管理办法“其他人员”的出差相关标准凭票据实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
学生出差结束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出差审批单》和《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差旅费报销单》(附件二)、相关通知、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学生工作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关于规范学生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