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生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施崇明发布时间:2023-04-07浏览次数:

关于规范学生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规范学生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管理,经研究,现就学生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差审批

学生因公外出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应填写《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出差审批单》(附件一),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二、差旅费标准

1、学生因参加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发生的差旅费标准按《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科院教字202220)执行。

2、学生因公参加除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之外的会议、培训其费用凭会议、培训通知报销。交通费住宿费可参照学院最新差旅费管理办法“其他人员”的出差相关标准凭票据实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

学生出差结束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出差审批单》和《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差旅费报销单》(附件二)、相关通知、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学生工作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

20221124


关于规范学生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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