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独生子女可领钱了 12大政策惠及一大波人

发布者:施崇明发布时间:2017-04-05浏览次数:

   从3月23日在南昌召开的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获悉,2017年我省要高举健康江西大旗,情系百姓健康福祉,重点办好与民生息息相关的12件卫生计生实事。

  重磅利好!

  江西今年再推12项民生福利!

  一大批疾病免费治疗!

  取消药品加成!

  独生子女政策也有最新消息了!

  这幅卫生计生民生蓝图请收好!

  1.这些疾病将获免费治疗

  对全省所有符合救治条件的白内障、唇腭裂患者,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

  对需维持血液透析的贫困家庭尿毒症患者实施免费血液透析治疗;

  对贫困家庭重度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

  对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

  2.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

  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为全省贫困县28万名35至64岁农村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对具备手术适应症的“两癌”患者实施免费手术治疗。

  3.所有公立医取消药品加成

  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未来看病将花更少的钱!

  4.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对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按规定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奖励标准及奖励情形

  01

  从2016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以个人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发给奖励金,直至亡故。奖励金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02

  符合条件领取奖励金的,从开始领取直至亡故,不足5000元的补足5000元。

  03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享受奖励。2015年12月31日前已亡故的,不补发奖励金。

  04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不纳入收入统计范畴,不影响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依法应享受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其他依法应当享受的奖励扶助待遇。

  5.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将一次性发放抚慰金

  建立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发放抚慰金政策,对符合扶助条件的家庭父母每人发放一次性扶助金。

  6.这项中考加分政策将继续实施

  继续实施农村双女和独生子女家庭中考加分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学生加10分。

  7.免费婚前医检

  在全省推开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8.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50元,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城乡居民提供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9.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将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将达到60%以上。

  10.所有乡镇卫生院推动基本诊疗路径管理

  在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推动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积极开展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病种定额付费改革试点,完成路径病例10万例。

  11.支持公有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

  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产权公有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

  12.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建设200个基层中医馆、8个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8个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0家热敏灸分院、50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


上一条:人社部:严控提前退休 防养老基金跑冒

关闭